陕教基三办〔2017〕2号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
为进一步端正学前教育思想,更新学前教育理念,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全面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不断提升全省学前教育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广大适龄儿童身心和谐健康成长,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于2017年10月下旬举办第五届陕西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宗旨
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为指导,坚持“全员参与、全程督导、层层选拔、择优参赛” “贴近实际、贴近实践、贴近应用”和“公平、公正、公开”的比赛原则,以比赛促发展、促提升,充分展示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展示幼儿园教师热爱幼教事业、致力专业成长、全心服务幼儿的良好精神风貌和扎实的专业能力,努力推动我省学前教育内涵式发展。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省教育厅主办,具体由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和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幼儿园承办。省教育厅成立由分管副厅长为组长,基础教育三处、教师工作处、人事处、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等有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大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三处。
三、参赛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教师(各市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比赛内容
1. 必赛项目:半日活动设计、环境创设、儿童行为观察与评价、看图创编。
2. 选赛项目:弹唱、舞蹈,两项中自选一项。
具体比赛形式和要求见附件2。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分设个人综合奖、单项奖和优秀组织奖。
1. 个人综合奖。个人综合奖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按比赛成绩排名,获奖比例分别为全体参赛选手总数的5%、12%、18%、25%,总获奖率为60%。
2. 个人单项奖。个人单项奖在个人综合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奖选手中产生,按各单项比赛成绩排名,个人单项奖的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奖比例分别为5%、12%、18%、25%,总获奖率为60%。
3. 优秀组织奖。综合考虑各地组织比赛、获奖情况等因素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
对于参加本次比赛获得个人综合奖和单项奖二等奖以上的幼儿园教师,各市(区)要在教学能手、先进评选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六、相关要求
1.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市(区)教育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导各县、园广泛开展比赛活动,择优遴选参加省级比赛的选手。各市推荐的省级参赛选手要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市(区)教育局填写《第五届陕西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附件3),于2017年8月10日(星期四)之前,以文本和电子版两种形式,分别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三处和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 本次比赛部分项目将进行现场观摩展示,闭幕式上将展示部分获奖项目。各市(区)教育局要按时组队统一参赛,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观摩。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 本次比赛领队、参赛选手和观摩人员的食宿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由所在单位按出差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联系人: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三处 李鹏
电 话:029—88668660 邮 箱:sxjytjjsc@163.com
联系人: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潘燏
电 话:029—85428287 邮 箱:sxjkspy@126.com
报送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155号
联系人: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幼儿园 张璐璐
手 机:13519183929 邮 箱:1542526935@qq.com
报送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附件:
1. 第五届陕西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名额分配表(教师组)
2. 第五届陕西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大赛比赛形式和要求
3. 第五届陕西省幼儿教师专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