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管教发〔2017〕21号
杨陵区教育局、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杨陵区教研室、各有关学校: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遴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7〕6号)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陕教规范〔2016〕7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官队伍,适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新要求,决定启动新一轮考官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教科研机构优秀教研员。
(二)基本条件
1. 熟悉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及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规定,从事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或研究工作累计10年以上;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公道正派,能胜任考官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 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其中小学、幼儿园、薄弱学科可放宽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获得省级优秀教学能手及以上称号的不作要求,市级教学名师和作为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可适当放宽。
二、遴选程序及原则
(一)个人申报,逐级推荐。各校要广泛宣传,及时公布遴选范围和条件,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择优确定推荐人选,经审核后报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
(二)确保平衡,全科覆盖。要充分考虑本学校实际,确保本校推荐专家全科覆盖。
(三)审查培训,考核入库。省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库,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核、遴选,并报省考试管理中心备案。资格审核合格的推荐人选要统一接受面试业务培训,考核上岗。培训实行“省级培训市级首席考官,市级首席考官培训本市考官”和“省级首席考官巡回培训各市考官”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培训考核合格统一颁发考官证书。
三、遴选名额
全区各高中、初中、小学、部分幼儿园进行遴选,名额详见附件1,优秀教研员推荐人数不受限制。
四、面试考官管理
(一)示范区教育局负责面试考官的遴选推荐、资格审查工作。省、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负责面试考官的工作培训、考核、考官库维护、面试调配等工作。
(二)建立面试考官管理制度。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对面试考官进行工作考核,建立面试考官诚信档案。对不信守承诺、工作考核不合格的面试考官进行通报批评和相关处理,直至将取消考官资格,吊销教师资格证书。工作诚信、考核合格的面试考官可享受一定的激励政策(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另行发文规定)。
(三)面试考官要统一签订《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承诺书》,严格遵守相关行为准则。不得随意组织或参加有关教师资格考试的教学辅导培训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遴选推荐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面试考官遴选推荐工作按时完成。
(二)面试考官推荐表(附件2)和面试考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等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7年4月19日前交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
(三)本次遴选工作结束后,由省考试管理中心聘请教育部专家组,对省、市级首席面试考官进行培训。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 申报面试考官名额分配表.doc
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联系人:石燕
联系电话:029-87033912
邮 箱:29302609@qq.com
杨凌示范区教育局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