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开文件 / 示范区文件 / 正文

杨凌示范区教育局关于做好示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7-04-14 18:06

 

 杨管教发2017〕21号

 

杨陵区教育局、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杨陵区教研室、各有关学校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遴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7〕6号)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陕教规范〔2016〕7号)文件精神,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官队伍,适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新要求,决定启动新一轮考官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教科研机构优秀教研员。

(二)基本条件

1. 熟悉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及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规定,从事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或研究工作累计10年以上;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公道正派,能胜任考官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 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其中小学、幼儿园、薄弱学科可放宽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获得省级优秀教学能手及以上称号的不作要求,市级教学名师和作为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可适当放宽

二、遴选程序及原则

(一)个人申报,逐级推荐各校要广泛宣传,及时公布遴选范围和条件,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择优确定推荐人选,经审核后报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

(二)确保平衡,全科覆盖要充分考虑本学校实际,确保本校推荐专家全科覆盖。

(三)审查培训,考核入库。省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库,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核、遴选,并报省考试管理中心备案。资格审核合格的推荐人选要统一接受面试业务培训,考核上岗。培训实行“省级培训市级首席考官,市级首席考官培训本市考官”和“省级首席考官巡回培训各市考官”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培训考核合格统一颁发考官证书。

三、遴选名额

全区各高中、初中、小学、部分幼儿园进行遴选,名额详见附件1,优秀教研员推荐人数不受限制。

四、面试考官管理

(一)示范区教育局负责面试考官的遴选推荐、资格审查工作。省、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负责面试考官的工作培训、考核、考官库维护、面试调配等工作。

(二)建立面试考官管理制度。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对面试考官进行工作考核,建立面试考官诚信档案。对不信守承诺、工作考核不合格的面试考官进行通报批评和相关处理,直至将取消考官资格,吊销教师资格证书。工作诚信、考核合格的面试考官可享受一定的激励政策(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另行发文规定)。

(三)面试考官要统一签订《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承诺书》,严格遵守相关行为准则。不得随意组织或参加有关教师资格考试的教学辅导培训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遴选推荐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面试考官遴选推荐工作按时完成。

(二)面试考官推荐表(附件2)和面试考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等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7419日前交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

(三)本次遴选工作结束后,由省考试管理中心聘请教育部专家组,对省、市级首席面试考官进行培训。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 申报面试考官名额分配表.doc

2.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推荐表.doc

3.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基本信息汇总表.doc

4.申报面试考官学科代码与名称对照表.doc

 

 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联系人:石燕     

     联系电话:029-87033912

        箱:29302609@qq.com

 

 

    杨凌示范区教育局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