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示范区教育局《陕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发(试行)》(陕建发〔2019〕62号)要求和党工委管委会安排部署,为加强学习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深入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活动,我局于2020年9月29日印发了《关于印发校园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的的通知》。现将《制度》有关内容予以解读。
一、考评范围及考评主体
考评范围为示范区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考评”的原则,示范区、杨凌区两级教育部门分别负责对分管学校垃圾分类情况检查考评。
二、考评内容
校园生活垃圾工作实行量化考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机制、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分类管理、分类成效、运行台账、社会监督等方面,详见《示范区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评标准》。
三、考评方式
考核实行百分制,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占80%,创新性工作经验得到推广或得到上级领导表扬肯定得20%。考核采取专项与共性相结合、材料审核与现场考评相结合、集中考核与自评相结合的方式。
杨陵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13日
关于印发校园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的通知
https://jyj.yangling.gov.cn/zwgk/gkwj/qfgwj/24469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