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全国妇联等九部门联合向省级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三十条。《通知》指出要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并强化政府、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等各方责任,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通知》强调要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出了学校要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严格依照课标教学、均衡编班配备师资、严控书面作业总量、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坚决控制考试次数、采取等级评价方式、限制竞赛评优活动、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培养良好学习习惯、指导学生实践锻炼等12方面内容,从学校教学和管理的各个方面明确了减负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增强了校内减负的针对性。
《通知》强调要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提出了校外培训机构要依规登记诚信经营、严禁超标培训、严格教师聘用、严禁与升学挂钩、控制培训时间等5方面内容,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的基础上,再次强调对校外培训机构特别是从事学科知识类培训机构的管理,重申严禁给学生“增负”的要求,旨在进一步优化校外培训环境,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通知》强调家庭要履行教育监护责任。提出了家长要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加强家庭交流互动、增强孩子身心健康、引导孩子健康生活等4方面内容。强化家长在教育孩子、减轻学生负担工作中的责任。要求家长正确认识孩子成长规律,严格对孩子的管理,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避免盲目跟风报班;家长要言传身教,引导孩子乐观向上生活,学会控制情绪;指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锻炼习惯,注重培养自理能力,保障休息时间。
《通知》强调要强化政府管理监督。提出了政府要克服片面评价倾向、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严格活动竞赛管理、规范培训机构监管、深化考试招生改革、支持做好课后服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减负督导检查、切实抓好贯彻实施等9方面内容,进一步压实政府责任,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确保减负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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