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政教发〔2016〕15 号
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学前教育工作的管理,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办园水平,努力营造舒适、温馨、安全的幼儿园育人环境,促进全区幼儿教育健康发展,确保广大学龄前儿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杨陵区学前教育机构保育教育常规工作管理办法》及《杨陵区幼儿园设置标准》文件要求,同时对照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中学前教育指标体系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全区的民办幼儿园进行了年检,年检结果经教育局会议研究决定,对办园条件较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茂陵幼儿园、童心幼儿园、汤家幼儿园、官村幼儿园、春蕾幼儿园、温馨幼儿园、小天鹅幼儿园、娃哈哈幼儿园、小太阳幼儿园等九家民办幼儿园予以取缔。相关辖区中心园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被取缔的九家民办幼儿园从2016年春季起停止招生办学。若要继续办学,应更换至合格的办学场所,达到办园基本要求,并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到区教育局申请办理办学手续方可继续办学。
二、各辖区中心园要认真制定分流方案,妥善引导好、安置好被取缔的九家民办幼儿园的幼儿到附近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
三、各辖区的中心幼儿园做好跟踪管理。督促被取缔幼儿园立即停止办园,并加强对这九所民办园取缔后的监督。
杨陵区教育局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