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要求·大实践”系列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省教育厅决定举办全省中小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要求·大实践”作文大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校认真学习文件,结合实际,把本次比赛作为“新要求·大实践”教育的一次重要活动做好落实工作。作文大赛分高中组、初中组、小学高年级组、小学低年级组共四个组别。作文格式要统一,标题为黑体二号字,作者学校及姓名为楷体三号字,正文内容为仿宋三号字,末尾注明指导教师姓名,字体为楷体三号。作文电子稿命名格式为“学校+学生姓名”,小学分高年级组和低年级组整理。各校结合实际自愿参加,择优按照不超过20篇于3月10日前将电子稿及纸质稿报教育股。
联系人:周文全 电子邮箱:313128770@qq.com
附件: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要求·大实践”作文大赛的通知
杨陵区教育局
2016年2月24日
附件:
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要求·大实践”作文大赛的通知
陕教基一办〔2015〕12号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要求·大实践”系列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省教育厅决定举办全省中小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要求·大实践”作文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的“记住要求,心有榜样,从小做起,接受帮助”的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中小学生学习和实践全过程,让中小学生用自己的语言表达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抒发对社会主义祖国的热爱之情,使广大师生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小树立起对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二、大赛内容
引导广大中小学生从国家层面、社会层面、个人层面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课堂延伸实践”、“走进经典实践活动”、“志愿服务实践活动”等为内容,结合中小学生深入社会、深入实际、深入生活,加强对国情、省情、乡情的了解和认知。写作内容重点记叙和描绘我省各行各业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三个陕西”、共筑“中国梦”的奋斗历程中人们所焕发出的昂扬斗志和崭薪的精神风貌,特别是叙述和描写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典型的人和事。
为了帮助和便于中小学生在作文大赛中积累素材,丰富知识,开阔视野,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编撰的《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丛书(由西安出版社出版,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发行),可作为学生写作的参考用书,自愿选用,通过学习从小增强广大中小学生认知陕西、热爱陕西的情怀和立志建设“三个陕西”的远大抱负。
三、作品报送及奖项设置
作文大赛分高中组、初中组、小学高年级组、小学低年级组共四个组别。参赛作文由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层层选拔逐级上报。作文大赛设特等奖20名、一等奖50名、二等奖100名、三等奖300名、优秀奖350名。获奖作文由省教育厅大奖赛组委会颁发给作者和指导老师获奖证书及奖品。部分获奖作品将陆续在教育部主办的《语言文字报》上发表。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和部分优秀作文将结集成《作文撷英》,由语文出版社出版、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发行。大赛还设立组织奖,对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区)、县(市、区)教育局及新华书店给予表彰。
请各市(区)教育局于2016年3月15日前报送省作文大奖赛组委会办公室。每篇作文须报送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四、组织机构
全省中小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要求·大实践”作文大赛由陕西省教育厅主办;语文出版社、省教科所、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协办;陕西教苑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办。省上设立大赛组委会及办公室。作文评选由著名作家、著名文化学者、教研人员、优秀教师等担任评委。
各市(区)教育局要成立作文大赛组织机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部署,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西安市雁塔区雁塔西路161号世纪经典大厦B座1808室
联系人:张 茜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