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开文件 / 杨陵区文件 / 正文

关于做好夏季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26 16:37

杨政教发〔201768

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夏季消防工作的通知》(陕教安办〔2017〕17号)、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杨陵区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杨政办发〔2017〕4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夏季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维护校园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做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夏季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

今年是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政治活动集中举行的年份,各中小学幼儿园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清醒认识夏季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坚决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主体责任。要按照逐级签订的消防安全目标责任的内容,逐项对照检查,制定完善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扎实抓好各项消防安全任务的落实,全力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校园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各中小学要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确保每学期消防安全教育课时不少于8课时。要组织开展第四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儿童消防绘画作文、中小学生消防知识网络大赛和消防夏令营等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实现对在校学生的普训,高中、初中要将“四个一”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新生军训内容,进一步增强师生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三、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治

按照省教育厅和全区的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10月20日,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各学校按照工作目标和任务,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开展排查检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在隐患排查过程中,尤其要加大对老旧线路、电气设备以及安全用电方面隐患的排查力度,落实各项工作任

(一)全面部署阶段(从即日起至5月中旬)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制定方案、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全面启动夏季消防排查检查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校园消防安保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下旬至9月下旬)。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夏季校园消防检查工作任务落实,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区局在暑假前后积极联合区消防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检查活动,集中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治。

(三)总结考评阶段 1020日前)。中小学幼儿园要对夏季消防方案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做好夏季消防安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落实责任、强化教育,促进源头治理。校园长要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题职责,始终将校园安全抓在手中,常抓不懈,认真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要积极主动做好与辖区镇办和消防部门的对接,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强化督导,夯实工作责任区局将分重点、分阶段、分专项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并进一步健全落实消防工作行政问责机制,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将及时问责处理;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各中小学幼儿园在5月—9月的每月20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和检查情况报局安稳办,并请于10月13日前报送整体工作总结。  

杨陵区教育局

2017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