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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教发〔2017〕47号 关于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市民文明公约》 《村民文明公约》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7-06-29 11:35

各党支部、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室、招生办: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规范城乡居民行为,杨凌示范区文明办、杨陵区文明办通过面向社会征集、广泛征求意见,修订完善了《市民文明公约》和《村民文明公约》,现将新修订的《市民文明公约》和《村民文明公约》印发给你们,请各支部认真学习、宣传。现将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宣传《文明公约》的重要意义

修订完善的《市民文明公约》和《村民文明公约》涵盖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质教育的标准,明确了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神会责任、家庭责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神、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有力抓手,是宣传杨凌形象、提升市民素质、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有效途径。

二、认真做好《文明公约》学习宣传实践活动

1.集中开展“学习公约、践行公约”主题学习宣传活动。从现在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市民文明公约》和《村民文明公约》的学习宣传活动。各支部要把学习宣传文明公约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宣传计划,统筹安排,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好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文明公约知晓率和遵守公约的自觉性。

2.切实抓好社会实践活动。各支部要将学习《市民文明公约》和《村民文明公约》与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组织引导干部职工学习公约、践行公约,讲文明公约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把学习践行文明公约作为提升单位文明程度、个人文明素质的抓手,真正使《市民文明公约》和《村民文明公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共同遵守。

3.精心组织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支部可利用QQ群、微信、支部下社区,对《市民文明公约》、《村民文明公约》和学习宣传文明公约的实践活动以及个人践行文明公约的典型事迹进行宣传。各校园利用LED屏、黑白报等形式进行《市民文明公约》的宣传,引导城乡居民自觉遵守公约,共同营造环境优美、秩序井然、和谐宜居的文明新家园。

三、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支部要把学习宣传文明公约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切忌形式主义。

2.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各支部要将开展学习宣传文明公约的活动方案、信息、图片、总结及时报教育局党建办。此次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意识形态考核及文明单位检查验收的重要指标。电子邮箱:yljyjdjb@163.com

附:《市民文明公约、村民文明公约》

中共杨陵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7年6月22日

抄送:示范区教育局

区委区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宣传部,

中共杨陵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7年6月 22日印发

附件:

市民文明公约

爱党爱国爱家 遵法守纪守规

诚实敬业守信 言谈举止优雅

孝老爱亲互助 移风易俗勤俭

爱护环境卫生 文明上网守德

村民文明公约

遵纪守法 尊老爱幼

家庭和睦 邻里互助

讲究卫生 保持村容

言行文明 移风易俗

爱护公物 共建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