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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民办幼儿园进行2016年年检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14 11:48

各民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优质学前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全区经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幼儿园。

    二、年检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法规和政策的情况;

2.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园长履职情况;

3.办园条件符合设置标准的情况;

4.年度工作情况和招生情况;

5.幼儿园安全情况(园舍、食堂卫生、校车安全等);

6.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年检安排

   (一)检查人员由幼教股、安稳办组织人员参加。

   (二)检查安排:自查阶段:各幼儿园认真根据年检要求,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如实填写各评估表,并于12月23日前将《杨陵区民办幼儿园年检登记表》质稿加盖公章,报送区教育局幼教股(同时将《杨陵区民办幼儿园年检登记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757308913@QQ.com)材料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年检,年检结果定为不合格。

时间

辖区

现场检查幼儿园

12月14日

揉谷

蓓蕾幼儿园          石家幼儿园    

启蒙幼儿园          小精灵幼儿园

12月15日

大寨

育才幼儿园          周家幼儿园    

新世纪幼儿园        金太阳幼儿园       

12月16日

五泉

新苗幼儿园          瑞星幼儿园

行知幼儿园          瑞佳幼儿园

12月19日

杨村

金色童年幼儿园      智慧星幼儿园  

崔东沟幼儿园        超新幼儿园    

12月20日

邰城

实验幼儿园          大地幼儿园   

西苑幼儿园          美仑天成幼儿园

12月21日

邰东

千林幼儿园          小天使幼儿园

   (三)检查方法:主要采取听幼儿园汇报、查看台账、实地考察、师生座谈、听课等方法。依据标准查看资料以及园舍环境等,逐项得分并填写《杨陵区2016年民办幼儿园年检评分用表》。

四、年检结论及运用

年检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格次。年检优秀及合格者,由区教育局加盖本年度年检合格戳记;对年检“不合格”的幼儿园,责令限期整改(1-3个月),对2015年要求整改的7所幼儿园,经过整改仍然不达标的幼儿园将直接予以取缔。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列为限期整改对象,待整改达标后,核定年检结论:

1.超范围办学的;

2.使用彩钢房作为幼儿活动场所、部室等;

3.室外活动场地未软化或者未配备大型户外玩教具;

对于超标准班额达20%以上的,在下学年起作降类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确定为年检不合格:

1.连续两年年检为不合格的;

2.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年检的;

3.擅自变更幼儿园名称、地址、层次、类别、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决策机构成员、章程的;

4.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骗取钱财的;

5.管理混乱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6.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7.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8.园舍或者其它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五、工作要求

1.各辖区中心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杨陵区民办幼儿园年检评估用表》细则对幼儿园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严格工作程序,加强工作指导,教育局将结合幼儿园日常管理情况,核定每所幼儿园年检结论。

2.各民办幼儿园要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完善各种档案资料,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通过查漏补缺,找准努力方向,逐步提高办园水平,促进我区幼儿园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附件:1.杨陵区民办幼儿园年检登记表

          2.杨陵区民办幼儿园自查自评表

          3.杨陵区民办幼儿园收费情况统计表

          4.杨陵区民办幼儿园教师情况统计表

          5.杨陵区民办幼儿园年检评估用表

                    杨陵区教育局

                        2016年12月12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