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政教发〔2017〕76 号
各中小学:
为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精准实施教育助推法,确保适龄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控辍保学思想认识
控辍保学是教育脱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是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近年来,我区各校积极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个别学校依然存在因故、因贫、因困等原因造成学生辍学现象,不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影响《义务教育法》的有效实施。各校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保证每个贫困家庭孩子按时入学、不辍学,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二、明确控辍保学目标任务
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全面提升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非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为重点,保障贫困家庭孩子都可以上学,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通过教育扶贫、精准脱贫,到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
三、建立控辍保学基本制度
(一)月报季评制。控辍保学工作情况实行月报制,各校自2017年6月起,每月20日前向区局报告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情况。具体包括:控辍保学体系建立和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建立情况,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落实情况,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台帐建立情况,计划脱贫退出户无辍学学生达标情况。
(二)台账销号制。对已经出现辍学学生的学校、班级,应建立台账,加强劝返工作,实行销号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辍学报告制。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要加强学生管理,随时掌握学生在校情况,对48小时未到校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一经发现学生辍学,应当立即向区局报告,同时抄报学生所在地乡镇政府。
(四)家访登记制。要发挥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作用,开展“大家访”活动,通过谈心和单独辅导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学困生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
(五)群众监督制。各校要公布控辍保学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监督举报,确保不遗漏一位辍学学生。
(六)信息公开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要在保护学生隐私的情况下,在一定范围公开、公示,帮扶情况、劝返情况要及时公开
四、强化控辍保学工作措施
(一)加强法制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控辍保学的认识。积极向社会和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学生依法维护自身接受教育的权利。
(二)建立控辍保学信息库,实行动态监测。各校要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信息库,要建立动态监测机制,详细核实和记录学生转出、转入等变动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情况清楚,并且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严禁弄虚作假。
(三)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各校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名次、排学号、排座次;不歧视学困生;不强行或变相要求其退、休、转学;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学校还要营造一个相对宽松的学习氛围,使每个学生都有展示自我、发挥特长的机会,增加他们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
(四)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校长责任制。校长是控辍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教学副校长是控辍保学工作直接责任人。各校要明确专门部室和人员负责控辍保学的日常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和信息。
区局联系人:井君丽 电 话:87012115
邮 箱:411910704 @qq.com
杨陵区教育局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