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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 示范校(园)评估结果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01 10:39

关于2017年度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

示范校(园)评估结果的通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按照《关于开展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杨政教发〔2017137号)要求,区局语委办组织专人对申请创建的3所校园进行了评估验收,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建立了完整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

各校园对语言文字工作普遍比较重视,成立了以校(园)长为组长的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并有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开展。各项管理措施到位,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健全,能够把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工作作为提升教育内涵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做到“三纳入一结合”,有效促进了学校管理、德育活动、课堂教学、教科研、文化建设、养成教育等方面能力的综合提升。

二、目标引领,落实了《标准》的规范性要求

校园能够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引领,发动全体师生共同参与,落实《标准》要求,规范收集整理学校近三年的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工作小结等语言文字相关资料,注重日常工作积累,久久成习。语言文字主题活动丰富多彩,形式多样,教师“三字一话”基本功扎实。语言文字应用研究课题注重探索,讲究实效。语言文字活动资料收集齐全,图文并茂,内容丰富。

三、成效明显,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完备,日常活动主题突出,特别是师生自觉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意识习惯已经形成。各校园利用广播站、宣传厨窗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语言文字工作深入人内心,活动内涵丰富,彰显精气神,具有校本特色,更能带动广大家长参与其中,社会效应非常明显

四、评估结果认定

按照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定标准,现对总评得分达到85分以上的邰城幼儿园、邰东幼儿园授予“杨陵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园”称号。

 

           杨陵区教育局

                      201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