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开文件 / 杨陵区文件 / 正文

关于做好2019年杨陵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03-11 10:54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室:

按照杨凌示范区教育局、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杨管教发〔2019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区级教学能手评选推荐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教学研究机构人员,重点是教学一线教师(含合同制教师)。已获得陕西省教学能手

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不再参评。已获得示范区、杨陵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人员可以参与评选但不再重复命名。

二、评选推荐名额

各中小学、幼儿园向区局推荐不超过本校(园)科任教师总人数的6%,其中含已获得示范区、杨陵区教学能手的人员。推荐时要向体、音、美、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薄弱学科倾斜。

三、评选条件、标准及程序

 (一)统一条件。

1.资格条件。学历符合《教师法》相关规定,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教龄满3年,参赛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心健康;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职务资格;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近三年接受县级及以上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50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素质要求。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熟悉教育法规,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功底扎实,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方法新颖,教学效果显著;具有较强的现代教育技术能力,能够熟练地将现代教育技术运用到课堂

教学中;在专业教学领域能够发挥骨干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

教学能力和水平在本校受到师生、同行和社会好评。

3.教学实绩。任教以来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近3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20学时以上;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对所任学科的教材体系有全面系统的研究;能出色完成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学生和教师评议优秀率均达90%以上;能胜任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好;近3年承担过县级及以上公开课或示范课,并在县级优质课评比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一等奖,或在市级及以上级别同类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参与校本研修工作,承担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教学任务,并受到学员的好评。

4.教研能力。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近三年主持或参与1项县级及以上级别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或教改项目;公开发表1篇学科专业论文,或撰写的教改论文、研究报告在县级及以上级别的研讨会上交流;或获得1项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优秀成果奖;或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面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校本教研成效显著,获得市级教育部门和同行专家的肯定性评价,教学改革经验得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推广。

(二)明确标准。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科目设置确定参评

学科,说课答辩、上课内容均应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学科课程

标准执行。评选方案由本校(园)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

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三)严格程序。区教育局、区人社局成立区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杨陵区教育局。各校(园)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和完善评审小组。对申报参评教学能手人选,采用随机抽题方式说课答辩和上课,对其综合素质进行打分评选出推荐人选,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公示后上报区局。

四、评选安排

    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学能手选拔与管理办法》(陕教师〔201328号)文件有关规定,本次区级教学能手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办法,分三个阶段:个人申报,校(园)初评,区级评选。

    (一)个人申报(2019年3月1日- 3月5日)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均需向所在学校申报参评,

 (二)各校园初评(2019年3月5日- 3月28日)

1.镇办校园以中心校园为单位,其它校园以本校园为单位,切实做到科任教师全员参与。

2.各校园教学能手评选活动成立应由领导班子成员和教师学科代表组成评选领导小组、可邀请区教研室教研员参与评选工作。

3.必须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人员参评资格严格审查、公开公正。在规定时间内将本校(园)评选方案及课程安排,报区局人事股。

区级教学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校(园)分别开展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督导和检查。凡未按照评选程序和办法执行的校(园),一经查实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参评资格。

    (三)区级评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区级教学能手评选推荐工作分为中学组、小学组、幼儿园三个组,分组制定评分标准,评委组依据评分标准对教师教学设计情况、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分,最后根据得分高低综合评定评选推荐名单。

    五、评选办法

1.中小学校评选推荐活动通过随机抽题的方式进行说课答辩、上课,幼儿园评选通过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加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并对参评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评打分。参评学科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科目设置确定,说课答辩、上课内容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学科课程标准执行。

2.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组织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综合命题考评;专业技能测试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组织实施。评审细则和打分办法等参照省上2018年的评选标准。

    六、组织机构

成立杨陵区中小学(幼儿园)区级教学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推荐有关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尹  卓  杨陵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崔晓峰  杨陵区人社局副局长

党新元  杨陵区教育局副局长

            宋立群  杨陵区教育局副局长

            任  晴  杨陵区教育局督导专员

            党立波  杨陵区教研室主任

成  员:曹乃平  崔建清   甘永西   刘  莉  孙  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杨陵区教育局,宋立群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评选推荐工作。

    七、评选工作要求

(一)各校(园)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切实做到全员参与,层层选拔,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科学制定评选推荐方案,认真组织评选推荐活动。校级评选结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将评选推荐人员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区教育局人事股。

(二)各校(园)要对本次评选推荐活动中优秀教学案例、优秀课例现场录制共享学习,并对此次评选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三)高新小学、高新幼儿园、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及附属幼儿园由杨陵区统筹安排,一并推荐上报。

四)推荐评选工作原则上校级在3月29日全部完成上报,杨陵区在4月中旬完成上报。

(五)近两年,所带班级教学质量检测结果位于本学段本学科后60%的教师不得推荐上报。

    (六)各校(园)应于2019年3月7日前将本校园的评选方案及程课安排一份报区局人事股。 4月2日前将评选结果(附件1)和公示材料一式一份交至人事股。

   

附件12019年杨陵区教学能手推荐人选一览表.docx


 

 

 

 

    杨陵区教育局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