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教发〔2016〕45号
杨陵区教育局、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示范区基础教育质量持续提升,根据示范区党工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内涵发展的若干意见》(杨改组发〔2016〕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示范区教育评估管理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教育评估项目。
(二)建立评估专家队伍,组织评估业务培训。
(三)开展教育评估理论研究和交流活动。
(四)参与制定教育评估政策。
(五)提出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建议。
(六)指导基层单位教科研工作,促进推广优秀教改经验。
(七)组织实施、协调学校托管改革试点。
(八)完成示范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组成
中心主任由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调研员刘进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陵区教研室主任党立波同志兼任,工作人员根据业务需要抽调。
特此通知。
杨凌示范区教育局
201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