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按照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对校园安全工作批示指示精神,现提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十条措施》印发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
杨凌示范区教育局
2019年9月18日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十条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安排,现将近期做好校园安全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门禁制度
加强校园门禁制度管理,禁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校公干的,现场凭有效证件登记,且须经内部人员或相关受访部门人员现场电话确认后,方可领入校园。各校园实施封闭管理,在上课期间,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出学校,校园操场及体育设施一律不对外开放。
二、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
在开学前后、重要敏感节点组织开展学校安全自查,同时积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城管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各校(园)要逐级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校(园)长是校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把责任明确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
三、加强学生上下学安全管理
各校园要严格执行《杨凌示范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切实落实好上下学三层防护管理体系。按照划分区域,安排教职工强化路队护送和上下学路面管控,同时要积极与辖区内公安、交通部门联系,维护上下学交通安全秩序。
四、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
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规范食堂管理,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配备专职和兼职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督导检查,严肃食品安全管理问责。开展从业人员自查,培训。严格管控原料采购,禁止使用三无原料和过期的米面油。要加强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向各级食安办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配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五、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各校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要对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对校车安全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
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杨陵区教育局要积极联合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各镇办等单位,重点排查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单元楼内的违规培训机构。对各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收费标准、招生宣传、教师聘任,是否超前超纲教学等项目进行详细检查,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防暴安全等设施进行实地检查、督改。
七、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都要通过班队会、入学教育大会等形式全面开展入学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第一课活动;安全教育有计划、有安排,并通过宣传栏、LED显示屏、黑板报等多种途径和手段进行交通、校车、食品、消防等安全宣传教育。在全区中小学中推行常态化演练活动,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做到全员参与,全体受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主动做到家校互动共促
各校(园)要积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通过“家访”、“告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电话短信提醒”、“签订家校安全责任书”等多种形式,加强家校沟通,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使家长密切配合学校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要探索建立家校联合预防溺水、交通等多发意外事故的有效机制,共同构筑呵护学生安全的稳固防线。
九、持续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力度
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各校园要继续在校园显眼处粘贴“杨凌教育系统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系统”二维码,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途径开展线索收集,安排人员下乡进村开展地毯式走访摸排。充分依托公安、家长、教师等多方力量,综合整治和常态监管校园周边各类矛盾纠纷、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全力营造良好校园环境。对于摸排出的行业乱象坚持边摸排,边整治的工作原则,及时进行整治。
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各校(园)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把日常检查与定期排查、内部排查与配合有关部门排查相结合。要重点排查校园周边精神病人和有严重人格缺陷的人员,切实落实涉校涉园高危人员管控措施。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校园长10月5日前不得私自离开杨凌,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实施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改日报制度,10月4日前,每日14:00前将当日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