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杨凌示范区教育局为范区管委会工作部门,加挂示范区旅发委、示范区文物局、示范区体育局牌子,正处级建制,行政编制4人,直属单位示范区文体旅游管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人。目前,机关实有人员7人,其中行政在编人员2人(局长1人、副局长1人),事业在编人员4人,临聘人员1人。2017年被党工委管委会授予示范区先进集体称号、被评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被评为杨凌示范区建设发展先进集体、被评为示范区2017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先进 单位,被省旅发委评为2017年度全省旅游宣传促销先进单位、获得“大唐西市杯”2017年陕西旅游商品大赛最佳组织奖,获得省文物局组织的2017年陕西省文博系统讲解比赛精神风尚奖,被省体育局评为2017年度陕西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被示范区安委会评为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被示范区综治办维稳办评为2017年度全区综治维稳工作先进集体。
(一)示范区教育局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陕西省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示范区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
3.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教育督导检查、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4.负责管理教育经费和教育专项资金;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学生资助的管理政策和办法;监督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按规定管理我区的国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5.指导辖区学校的思想政治、安全稳定、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6.监督、指导全区教育考试、招生和学籍、学历工作,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7.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8.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指导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的重大教育科研项目;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9.贯彻实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10.负责全区民办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依法审批辖区内民办高级中学、初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初等职业学校。
11.承办管委会和省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示范区旅发委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陕西省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协调全区旅游业发展,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制定旅游业发展政策。
2.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全区重点旅游区域、旅游景区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
3.协调解决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促进旅游业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旅游体制改革;监测分析全区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协调指导全区假日旅游工作。
4.制订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协调指导全区旅游节庆活动和旅游会展活动。
5.负责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全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6.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旅行社和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
7.负责全区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8.负责全区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旅游行业的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9.指导全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体系。
10.承办管委会和省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示范区文物局职责
1.贯彻国家和陕西省发展文物事业的方针、政策,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全区文物资源普查调查。
3.指导、监管全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审核、申报示范区级(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审核、申报和审批文物保护、考古、安全防护、技术防护的项目和方案。
4.监督和管理文物的流通。
5.指导、监督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文物相关文化产业发展。
6. 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
7. 管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
8.组织、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和博物馆专门人才培养工作和文物保护、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
9.承办管委会和省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示范区体育局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陕西省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3.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
4.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确定运动项目设置和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管理、指导全区体育竞赛工作,承办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参加全省综合性运动会。
5. 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6.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
7.指导体育科技、教育、宣传及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8.承办管委会和省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示范区教育局将紧紧围绕“五新战略”,进一步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狠抓管理和教学改革,着力提升教育整体水平
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和党工委、管委会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为核心,持续提升杨凌教育现代化水平。狠抓教学常规管理,确保中考、高考成绩稳居全省前列。持续优化教育资源布局,进一步加大普惠性民办园评估力度,下大力气解决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供需矛盾,不断加强国际教育对外交流,扩大视野,稳步推进教育现代化发展。
(二)紧抓杨凌旅游特色,积极推进全域旅游建设。 以“全域旅游 全景杨凌”为主线,以打造全域旅游景区为目标,加快完善杨凌全域旅游策划方案。通过规划引领,整体重构杨凌自身特色,推进杨凌旅游由“景点旅游”到“全域旅游”转变,产业融合由“旅游+”向“+旅游”转变,带动全域产业的转型升级。继续办好农业采摘休闲游活动和动植物辨认大赛,宣传和打造研学旅行与写生基地;推动农家乐和民俗村的升级改造,提升产品内涵和服务水平。
(三)推动实现市场化运作,加快发展体育产业
围绕体育项目和体育运动两个主题,扩大体育资源,繁荣体育产业。策划杨凌国际马拉松赛、自行车赛等重大体育赛事活动,承办好全省自行车赛杨凌赛区工作;办好示范区体育运动学校和网球学校,支持体育特色校园建设,积极推动杨凌学校体育水平进入全省前列。
(四)强化项目建设和日常执法,促进文物事业发展
围绕贯彻落实示范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意见,以项目建设和日常执法为抓手促进文物事业发展。主要抓好五项重点工作:加快古邰国遗址公园建设;编制泰陵开发保护规划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马超岭、川云关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做好农业历史博物馆陈列文物的规划、复制和布展;进一步规范示范区城乡基本建设中的文物勘探和保护。
(五)坚持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按照示范区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相关领域综合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深入开展廉洁教育,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防违纪违法问题发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和平安建设工作,切实维护行业系统和谐稳定。抓好机关内部建设,推动各项工作更好开展。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部门下设单位文体旅游管理服务中心、本部门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7人,其中行政2人、事业4人,临聘人员1人。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单位所属预算单位无车辆,单价200000元以上的设备无。2018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安排购置单价200000元以上的设备无。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我单位总体收支均为15104568.5元,较2017年增加了12865161.5元,主要是增加了马拉松专项、基础教育奖励专项、旅游宣传专项等专项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支均为14434883.5元,较2017年增加了12195476.5元,主要是增加了马拉松专项、基础教育奖励专项、旅游宣传专项等专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均为15104568.5元,较2017年增加了12865161.5元,主要是增加了马拉松专项、基础教育奖励专项、旅游宣传专项等专项资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我单位2018年预算收支为15104568.5元,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主要包括教育支出、商品服务业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等项目。教育支出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774568.5元,较2017年减少384838.5元,人员经费支出1036883.5元,较2017年减少341846元,其他教育支出10050000元,属于专项业务支出,较2017年增加10050000元。公用经费支出737685元,较2017年减少122992.5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80000元,属于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较2017年增加3000000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00000元,属于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较2017年增加200000元。各项经费增减原因主要是专项经费增加了基础教育奖励专项、旅游宣传专项、马拉松专项以及2018年我单位实有人数减少2个行政编,故人员经费支出有所减少,同时按遵循厉行节俭的原则,压缩一般性公用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有所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我单位总支出15104568.5元,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区分工资福利支出1036883.5元,为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3987685元,其中公用经费737685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3250000元,其他支出80000元,属于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018年支出经费整体较上一年度增加12865161.5元,主要为基础教育奖励专项、旅游宣传专项、马拉松专项等专项业务经费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是上年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是上年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80000元,较2017年下降了2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0元,下降了100%,原因为根据新规定,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科目只包含单位保留车辆产生的费用,租车费不再计入该科目中,本单位也无公务用车购买计划,故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018年公务接待预算为30000元,与2017年持平,原因为厉行节约原则,按制度规章进行接待。因公出国(境)预算为50000元,与2017年持平,原因为按照管委会计划与要求进行预算与上年度一致。会议费预算为200000元,与上年度持平,原因为会议安排计划与上年度无大的变化。培训费10000元,为2018年新增内容,原因为2018年增加培训计划。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为保障我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机关运行经费为737685元,较2017年减少120000元,原因为2018年我单位实有人数减少2个行政编,同时按遵循厉行节俭的原则,压缩一般性公用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有所减少。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力争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杨凌示范区教育局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