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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教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及主要职责

杨凌示范区教育局为范区管委会工作部门,加挂示范区旅游局、示范区文物局、示范区体育局牌子,正处级建制,行政编制4人,直属示范区文体旅游管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人。目前,机关实有人员11人,其中行政在编人员5人(局长1人、副局长2人、调研员1人、工作人员1人),事业在编人员4人,临聘人员2人。

(一)示范区教育局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陕西省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示范区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

3.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教育督导检查、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4.负责管理教育经费和教育专项资金;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学生资助的管理政策和办法;监督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按规定管理我区的国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5.指导辖区学校的思想政治、安全稳定、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6.监督、指导全区教育考试、招生和学籍、学历工作,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7.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8.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指导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的重大教育科研项目;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9.贯彻实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10.负责全区民办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依法审批辖区内民办高级中学、初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初等职业学校。

11.承办管委会和省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示范区旅游局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陕西省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协调全区旅游业发展,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制定旅游业发展政策。

2.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全区重点旅游区域、旅游景区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

3.协调解决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促进旅游业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旅游体制改革;监测分析全区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协调指导全区假日旅游工作。

4.制订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协调指导全区旅游节庆活动和旅游会展活动。

5.负责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全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6.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旅行社和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

7.负责全区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8.负责全区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旅游行业的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9.指导全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体系。

10.承办管委会和省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示范区文物局职责

1.贯彻国家和陕西省发展文物事业的方针、政策,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全区文物资源普查调查。

3.指导、监管全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审核、申报示范区级(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审核、申报和审批文物保护、考古、安全防护、技术防护的项目和方案。

4.监督和管理文物的流通。

5.指导、监督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文物相关文化产业发展。

6. 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

7. 管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

8.组织、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和博物馆专门人才培养工作和文物保护、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

9.承办管委会和省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示范区体育局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陕西省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3.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

4.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确定运动项目设置和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管理、指导全区体育竞赛工作,承办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参加全省综合性运动会。

5. 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6.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

7.指导体育科技、教育、宣传及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8.承办管委会和省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示范区教育局(示范区旅游局、示范区文物局、示范区体育局)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主基调,把项目带动和改革促进作为推动事业发展的主抓手,各项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带动业发

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整合成项目,充分发挥项目可量化、可考核的特点,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工作发展。

1、围绕强基础、创特色推动教育项目建设

一是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推动教育布局日趋合理。秋季学期建成投用5所幼儿园,总投资3450万元,新增学位1440个;5所中小学新建扩建工程列入省政府重点支持项目,争取到资金2200万元,预计新增学位1510个,“入园难”、“入学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二是智慧教育建设项目为教育发展注入新活力。积极推进“互联网+”与教育的深度融合,建成6所智慧教育试点学校,出版了《教育信息化智慧教室实训教材》,试点班级质量检测成绩比同年级其他班级平均高出7-8分,智慧教育成为教育发展新引擎。

三是特色学校建设项目有效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启动特色校园建设,挖掘各校传统特色,打造校园学校亮点,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篆刻艺术、书香校园、校园足球等特色项目,通过特色发展促进学校优质发展

2、围绕提品位、升质量开展旅游项目建设

一是旅游厕所建设项目全面实施。全年策划新建旅游厕所40个、改建20个,项目实施完成后将彻底改变原有的条件差、卫生状况不佳的旅游厕所现状,使杨凌旅游品位得到明显提升。

二是4A级景区标准化建设项目进展顺利。为现代农业创新园、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览园分别到争取专项资金200万、100万元,支持两所4A级景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3、围绕扬优势、树品牌强化体育项目建设

一是渭河体育运动公园项目开工建设。累计争取到省级专项资金400万元,项目已于10月份正式开工建设,建成后将成为群众休闲健身的重要基地。

二是体育产业园项目规划启动编制。体育产业园项目规划前期工作全面完成,项目规划启动编制。

4、围绕一保护、两开发实施文物项目建设

围绕古邰国遗址核心保护区和中国农业历史博物馆、母子同辉广场,启动实施古邰国遗址公园项目。目前已经完成地表清理和勘探工作,正在进行环评和土地划拨,项目进展顺利。

(二)以改革促进内涵提升

1、促进教育管理机制改革。采取委托管理的新机制创办高新二小、高新二幼,进一步扩大了优质教育资源;成立了体音美教育中心,对体音美教师统一管理、统一排课,有效缓解了薄弱学科师资紧缺问题;实施大学区管理改革和义务教育分学区招生制度,有效解决了择校热问题;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绩效考核、名师培育和师德建设年活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2、强化旅游宣传机制改革。组织举办了首届中小学生动植物辨认大赛,通过丝绸之路旅游商品博览会、旅游智慧通、旅游商品评选、接待单位服务技能大赛、杨凌现代农业休闲游等活动,进一步创新旅游宣传模式,提升旅游宣传效果,1-10月份累计接待游客255万人,同比增长10%

3、创新体育发展机制改革。以大型赛事活动为抓手促进体育事业发展,举办了首届杨凌农科城马拉松赛和杨凌体育产业发展论坛,组织了全区第二届校园足球联赛,实施一月一活动丰富群众业余体育生活,体育事业发展势头良好。

4、深化文物保护机制改革。规范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健全和强化基层文保员队伍,联合公安部门重拳打击文物犯罪,文物保护得到明显加强。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9721521.02元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06869.38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教育、体育、旅游、文物管理、宣传等专项经费。

(2)其他收入4114651.64元,主要为示范区教育局、旅游局、体育局、文物局转入教育经费、旅游发展基金、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文物保护经费、体育场馆维修专项经费等。

2、支出总计6055666.19元

(1)基本支出1624451.02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1992.21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3634.8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73339.10元。

(2)项目支出4431215.17元,主要用于教育基础投入、旅游发展和宣传、文物保护、体育等工作。

3、年末结余和结转19695109.99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6869.38元,其中:基本支出1562809.38元,项目支出3254060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总计支出13855.00元。其中:2015年度无因公出国任务,因公出国费为0元。2015年我局按照《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严密控制公务公车,鼓励外出公差乘坐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公务用车运行费4858.00元,较2014年度下降50%。公务接待共接待7批次,112人次,费用支出8997元,较2014年度略有下降。

附:杨凌示范区教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