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杨凌示范区教育局为范区管委会工作部门,加挂示范区旅游局、示范区文物局、示范区体育局牌子,正处级建制。
(一)示范区教育局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陕西省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示范区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
3.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教育督导检查、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4.负责管理教育经费和教育专项资金;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学生资助的管理政策和办法;监督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按规定管理我区的国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5.指导辖区学校的思想政治、安全稳定、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6.监督、指导全区教育考试、招生和学籍、学历工作,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7.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8.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指导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的重大教育科研项目;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9.贯彻实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10.负责全区民办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依法审批辖区内民办高级中学、初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初等职业学校。
11.承办管委会和省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示范区旅游局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陕西省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协调全区旅游业发展,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制定旅游业发展政策。
2.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全区重点旅游区域、旅游景区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
3.协调解决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促进旅游业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旅游体制改革;监测分析全区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协调指导全区假日旅游工作。
4.制订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协调指导全区旅游节庆活动和旅游会展活动。
5.负责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全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6.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旅行社和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
7.负责全区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8.负责全区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旅游行业的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9.指导全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体系。
10.承办管委会和省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示范区文物局职责
1.贯彻国家和陕西省发展文物事业的方针、政策,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全区文物资源普查调查。
3.指导、监管全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审核、申报示范区级(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审核、申报和审批文物保护、考古、安全防护、技术防护的项目和方案。
4.监督和管理文物的流通。
5.指导、监督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文物相关文化产业发展。
6. 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
7. 管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
8.组织、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和博物馆专门人才培养工作和文物保护、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
9.承办管委会和省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示范区体育局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陕西省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3.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
4.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确定运动项目设置和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管理、指导全区体育竞赛工作,承办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参加全省综合性运动会。
5. 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6.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
7.指导体育科技、教育、宣传及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8.承办管委会和省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工作情况
(一)以持续深化改革推进基础教育提质增效。一是举办多种形式对外交流活动,2017迎新春音乐会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铁一中、杨凌高新小学联手演奏,并成立青少年音乐教育联盟,以大中小手拉手形式促进音乐教育健康持续发展;举办第二届海峡两岸智慧教育研究会,国内外12省近300名专家及优秀老师前来我区考察、交流,不断促进我区教育信息化再上新台阶。二是不断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与俄罗斯国立大学等10余所学校、美国哈尔斯特隆学校进行交流并签订合作备忘录和框架协议,国际对外交流合作逐步推广。三是强化特色教育助推内涵发展,举办2017中央音乐学院助推杨凌基础教育“三个一”专题活动,设立中央音乐学院校外水平考级杨凌考点,不断深化音乐教育内涵建设。举办了全省中小学生植物辨认大赛、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特色校园汇报等多项活动,“一校一特色”的格局基本形成,以“特色促内涵”的教育发展模式初显成效。四是编印《我爱杨凌》地方教材,共分幼儿段、小学低龄段、小学高龄段和中学段4册,已全部免费发放至各校师生。五是文明校园智慧教育成果显著,高新小学被评为全国文明校园,西农附中省级示范高中评估初评良好。持续推进“智慧教育”建设,并在省教育厅和中央电教馆组织的专题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展示。六是建立优秀教师学术度假和疗养制度,安排荣获省市优秀教师、优秀校(园)长、优秀教育工作者在省内外进行学术度假和疗养,不断加大教师评优树模力度,提升教师幸福指数。七是足额配套各类教育经费,2017年中省配套1637万元、示范区配套944万元、区级财政配套966余万元,全年累计拨付3537余万元。八是不断优化学校布局,加大投资力度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今秋开学全区新增学生2200名,开学平稳有序。全年新建校园5所。九是以“三项机制”促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召开了2017年教师节暨“两考”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发放中高考奖励113万元。如期启动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下大力气提升教育质量,高考二本以上上线率达到53.89%,位居全省第一。
(二)以全域旅游发展为导向,科学合理谋划工作。一是启动了杨凌全域旅游策划编制工作,同时正在积极编制杨凌全域旅游招商项目册;二是积极推进特色旅游项目建设,杨凌“七彩花洲”主题公园项目、杨凌现代农庄集群项目被列为全国旅游优选项目,中国农业历史博物馆已开工建设;完成了民居博览园(丝路小镇)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三是积极对接文化、教育、体育、农业等行业,持续推动“旅游+”融合发展;四是丰富旅游宣传形式,全面提升旅游品牌形象,全年共开展旅游专题宣传活动20余次,我区叶雕作品和植物自然典藏系列作品获得2017国家旅游商品大赛金奖,毕公村被评为陕西省乡村旅游示范村,示范区旅游知名度进一步提升;五是不断加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厕所革命成效显著。截至2017年,全区共有道路公共厕所93座,各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等均配有数量充足、干净环保的旅游厕所。区内各高A级景区均已开始新建、改建第三卫生间,杨凌渭河湿地生态公园2个第三卫生间已启动建设,全区旅游基础环境得到大幅改善。预计全年接待游客454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3.6亿元。
(三)以惠民赛事推动体育事业快速发展。一是努力打造品牌赛事提升社会经济效益。成功举办杨凌农科城国际马拉松赛、杨凌小湋河半程马拉松赛、杨凌农科城自行车邀请赛暨陕西省自行车联赛、汽车越野场地赛、全国三对三篮球联赛杨凌分站赛等多个大型品牌体育赛事,累计吸引2.6万名选手参赛,关注量超过1000万人次,带动旅游综合收入超过1.26元。二是加快完善体育设施建设满足群众健身需求。完善渭河体育健身运动公园设施设备,建成笼式篮球、半场篮球、五人制笼式足球、门球等18余块运动场地和器材配备工作,并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完善多个行政村及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积极筹备十四运,大力推进场馆建设,网球中心完成室内网球馆主体建设,水运中心完成航道湖水位恢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是积极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健身热情。参加了首届陕西省体育博览会,受到了省局领导的肯定。开展春季职工健步走、拔河、象棋、广场舞、中外足球友谊赛等活动。召开了示范区老年人体育工作会议,举办百万老年人健步走和示范区首届足球联赛等活动,不断激发杨凌农科城群众参与运动的热情,杨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了35.4%。四是积极参加各类比赛取得一定成绩。参加2017年亚洲赛艇锦标赛,杨凌籍运动员刘睿琦获女子单人艇金牌;参加陕西省青少年足球锦标赛,获男子乙组第四名,刷新了我区青少年足球比赛成绩的纪录;参加陕西省青少年网球锦标赛暨第十六届省运会资格赛,获女子甲组冠军、男子乙组亚军。
(四)以加快文保项目建设和完善文保基础实现文物事业可持续发展。杨凌中国农业历史博物馆项目已开工建设,基本完成古邰国遗址前期准备工作,完成2016年《陕西文物年鉴--杨凌卷》的资料搜集和编写工作。完成区内10处文物点地理坐标,编制电子地图,提高了项目前期选址的准确性,全年开展文物安全检查、督查、抽查20多次,整改安全隐患3处。为3处文保单位更换了消防器材,在杨陵区文物库房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西农三号教学楼分别建立了2个微型消防站,追回一批施工工地流失文物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和文物法宣传,制止1起预谋盗墓行为,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五)以不让每一个贫困子女失学的态度推动精准扶贫精准发力。坚持制度先行,制定了《杨凌示范区教育局关于包抓常乐路社区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和《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脱贫攻坚“八查八看”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了助推教育脱贫实施意见,用高于省定标准扶贫政策的对9户16人分别量身定做帮扶制度,定时上门询问,加强帮扶力度、做好政策宣传及解说,切实把群众的需要放在心头、落在实处,帮扶好最需要帮扶的人,全力做好贫困家庭子女就学问题和安排公益性岗位解决无经济来源的家庭收入的困难问题。积极落实中省资助政策,对符合中省教育助推资助政策学生的生活补助、国家助学金发放、学费减免等共计8206人次,累计资金发放744.58万元。
(六)扎实开展各类专题活动。一是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突出“支部联系学校、个人联系学生、帮扶精准到位”的特色,做到了两手抓、两促进。二是全面贯彻示范区两个会议精神,推动各项工作不断跨上新台阶。三是认真履行党组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增强干部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四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工作,行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仅包含杨凌示范区教育本级部门决算,不包含下属二级单位的部门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8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4人、临聘1人。单位无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427.92万元,其他收入475.38万元,本年收入合计2903.30万元,较上年增加194.29万元,主要为政府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政府财政拨款加大。2017年支出3078.27万元,较上年增加1162.98万元,主要是因为智慧教室等项目逐步开展,致使2017年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427.92万元,其他收入475.38万元,本年收入合计2903.30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2017年度支出合计3078.27万元。基本支出160.20万元,项目支出2918.07万元。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427.9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77.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万元。年度支出合计1314.47万元,包括教育支出335.1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50.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4.57万元、其他支出70万元。对比上年收入,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27.7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加大教育项目建设力度,增加教育投资。本年支出对比上年增加307.96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加大对教育投入,教育项目建设逐步开展,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15.91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分,其中教育支出335.19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38.83万元、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2.46万元、普通教育项目支出193.9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50.09万元,包括群众体育项目支出8万元、其他体育项目支出262.09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目支出48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63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为旅游宣传支出2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45.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3.1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8.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14.82万元。公用经费12.74万元,包括办公费0.56万元、印刷费0.49万元、手续费0.12万元、水费0.18万元、邮电费0.62万元、差旅费2.80万元、专用材料费0.11万元、劳务费0.15万元、工会经费1.52万元、福利费0.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50万元,分别为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8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70万。2017年支出198.57,分别为旅游发展基金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项目支出128.57万元、体育事业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70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为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4批次183人支出2.9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9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总计支出2.86万元元。其中:2016年度因公出国费为1.68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0.48万元,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70万元。
2017年对比上年,“三公”经费增幅较大,因公出国(境)减少1.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长2.31万元,公务接待费增长2.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维持O元不变。
2017年“三公”经费增长原因:2017年以前,单位沿用原旅游局(文物局)“三公”经费核算定额。机构改革后,教育局加挂旅游局、文物局、体育局,行政业务增加,业务往来增多,“三公”经费支出增加。经示范区财政局审批,“三公”经费限额上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均未超限额。
2.培训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培训费决算为59.96万元,支出主要用于智慧教育教师培训、2017现代农业夏令营、旅游培训、智慧教师实训、2016年智慧教育师资培训、教师培训等。对比上年培训费支出1.37万元有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承担了省教育厅全省2017现代农业夏令营工作,组织全省各地市700名优秀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培训。对比往年也加大了智慧教育培训,智慧教育效果在全省领先,并在全省进行了推广。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会议费决算为12.23万元,支出主要用于乡村旅游民宿培训会议、中交四公司杨凌西片区综合开发会议、第二届海峡两岸智慧教育研讨会。对比上年会议费支出7.17万元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为加大了教育项目和智慧教育的研讨,利于理性决策。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对教育专项、旅游会展专项、老体协经费等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77.92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144.67万元,较2016年166.92万元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单位加强管理,厉行节约。单位调出行政编制2名同志,机关运行成本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91.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6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191.16万元。具体为阳光社区灯光球场改造项目143.86万元、全域旅游策划134万元、2017现代农业夏令营营员食宿及转运车辆采购36万元、古邰国遗址公园文物勘探采购35.5万元、现代农业夏令营植物辨识大赛采购30万元、2017西安国际丝绸之路旅游博览会展位特装采购11.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无公务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2017年当年未购置车辆,也未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未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 “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