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公室(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公室,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8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陕招生工作,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19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除必须已报名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五)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六)高中毕业; (七)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八)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报考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仅招收汉族考生。 二、招生院校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等四个院校及江西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新疆警察学院、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的公安专业。 三、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在6月27日前进行政治考察。高考结束后,拟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可登录“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gat.shaanxi.gov.cn)下载打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附件1)(以下简称政治考察表),此表必须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表中基本情况部分由考生本人填写(不得涂改),考生表现情况、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表现情况,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通过网上核查、档案审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政治考察工作,提出政治考察意见并签字,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在考察实施机关负责人处签字并加盖公章。市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对政治考察提出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合格考生的政治考察表密封交考生本人。省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对政治考察情况进行分析,综合作出政治考察结论。 各市、县(区)招办,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要高度重视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的政治考察工作,认真负责,任何部门不得从中向考生收费。 四、志愿填报 填报时间为6月24日12∶00至6月27日18∶00。高考成绩达到院校对应录取批次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登录“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sxsksglzx.jyt.shaanxi.gov.cn/)填报志愿。同时,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还须登录“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填报相关内容。其中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和警犬技术专业除外)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治安学、禁毒学和警犬技术专业、铁道警察学院的本科专业、新疆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和云南警官学院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铁道警察学院的专科专业、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批次,本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A段”栏内,专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专科”栏内。录取中如有院校生源不足,省招办将在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布院校及相关专业缺额情况,符合条件而且尚未录取的考生可以上网填报征集志愿。 五、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实施的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考生须登录“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填写提交本人基本信息。网上填写提交的时间为6月24日12∶00—6月27日18∶00,凡未登录“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填写提交相关信息的考生,不能参加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 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公安院校(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除外)在陕招生计划数的4倍分科类、分性别向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参加我省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的普通志愿和农村贫困地区定向志愿的考生名单,若有关公安院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扩大到第二志愿的上线考生。报考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分数达到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即可参加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参加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的名单确定后在“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sxsksglzx.jyt.shaanxi.gov.cn/)进行公示。 经公示并通过政治考察的考生可参加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的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考生参加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时,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公安机关审查合格的政治考察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复印件(由各县(区)招生办负责提供)及《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附件2,由本人如实填写)、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报考院校时 间地 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6月28日至7月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浐灞校区(西安市未央区浐灞生态区启源2路1号,乘车路线:315路、315区间、316路、316区间、318路、329路公交车到浐灞国家湿地公园南门下车从学校南门进入即可到达)陕西警官职业学院7月6日至7月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办法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有关要求》(附件3)执行,工作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 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公安厅政治部负责填写《2018年陕西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评、面试合格考生登记表》(附件4),并建立数据库(库结构见附件5),7月4日前送交省招办。 各院校来陕招生人员6月27日上午在省公安厅政治部报到,参加陕西省公安厅组织的公安院校招生协调会。 六、投档录取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投档比例不得超过院校招生计划的120%。 公安部所属各院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A段,与公安院校同时投档录取。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必须遵循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录取。对统考成绩达到学校投档线,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招生学校决定,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省招办向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监督学校对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七、其它事项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工作安排,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录取的考生,毕业后参加国家组织的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考试。且仅限报考西藏公安机关招录岗位考试成绩等合格的,录用为西藏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享受人民警察(公务员)相关待遇。在西藏公安机关工作年限(不得少于5年)。 八、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由省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会同纪检部门和公安院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全过程监督。 (二)各级招办、公安机关要切实重视公安院校招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要强化信息公开、公示的力度,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要加强招生宣传和舆情引导,保证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对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影响的,要坚决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 2.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 3.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有关要求 4.2018年陕西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评、面试合格考生登记表 5.2018年陕西省公安院校及专业招生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评、面试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8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