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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01-06 18:24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为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具有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办法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其学籍所在中学报考。往届生以及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指定的地点报考。报名时间由各县(区)或中学自行确定。

三、命题及考试

试题由各中学依据省考试管理中心编写的《2009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学科说明》自行命制。各校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并做好考试的组织实施和成绩等第评定工作。等第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成绩报送

4月10日前,各中学须将本校学生成绩库(数据库格式见附件)以光盘形式报送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4月15日前,各县(区)审核合库后,以光盘形式报送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4月20日前,各市(区)审核合库后,以光盘形式报送省考试管理中心信息处。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成部分,其成绩是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各级考试机构和有关中学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格管理,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