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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教育局开展2022年教育教学评价工作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11-17 16:26

为持续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充分发挥教育评价“指挥棒”作用,检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示范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杨凌示范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办法》(杨管教发〔2021〕7号)要求和《关于2022年教育教学评价工作的安排意见》(杨管教发〔2022〕8号)安排,11月1日-3日,杨凌示范区教育局组织教育教学评价专家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附属中学、杨陵中学初中校区、杨陵区第五初级中学三所学校开展教育教学评价。

专家组根据《杨凌示范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细则》,重点围绕学校管理、德育工作、教学过程管理、教育科研、教育质量、队伍建设、学生管理、平安校园等13个方面开展教育教学评价工作。专家利用杨凌示范区教育教学评价系统对三所学校自评资料和佐证资料进行网上评价,并深入校园按照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堂听课、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查看部室等程序对三所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在随后召开的反馈会上,专家组客观全面地对各学校教育教学评价进行了总结,充分肯定了各学校在办学理念、德育管理、落实“双减”、校园文化、平安校园建设等方面的务实创新性做法,并对各学校在今后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水平等方面给出了指导性意见。

示范区教育局从2021年开始,3年为一轮,每学期从全区中小学抽取3至4所学校开展教育教学评价。评价学校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与学校的综合目标考核挂钩,以此来促进各学校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通过此次教育教学评价,全面掌握各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和问题短板,为进一步拓展办学思路,明确发展方向,提升全区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