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份,我孩子在丝路之星幼儿园上学,保育费等正常缴纳,但是由于孩子反复生病,从去年11月份开始就没有再上幼儿园,共计出勤时间不到2个月,新学期马上要开始了,请问上学期的保育费是否可以按月退还或抵充下学期费用? 我之前咨询过幼儿园老师,答复说保育费不能退也不能抵扣,教育局有没有相关正式文件?
您好,根据2015年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修订后的《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
“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保教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一定预收费用。实行按月缴费的幼儿园,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保教费、住宿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按学期缴费的幼儿园,当月退费规定参照上述按月缴费的退费政策执行,剩余整月保教费、住宿费全额退还。
因园方原因造成幼儿不能正常入园的,幼儿园应按实际天数退还保教费、住宿费。
因幼儿园刊登、散发虚假招生简章(广告)或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幼儿不能正常在园的,幼儿园应全额退还所缴保教费、住宿费,造成幼儿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服务性收费应按未服务的实际天数据实退还所缴费用。”
丝路之星幼儿园应退还您相应的预收伙食费(伙食费属服务性收费,按幼儿实际在园天数结算,剩余未消耗的预收伙食费应退还)。您若给孩子办理了退(转)园手续,幼儿园根据规定还应退还您相应的保教费。您若存在实际困难,相关问题也可与幼儿园协商解决。您若还有其他问题,请电话联系杨凌示范区教育局(029-87030606),或杨陵区教育局(029-87012115)咨询解决。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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